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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远方亲戚当初做生意管我借了笔钱,写了借条并承诺一年内还清,结果现在到了还款日期,对方为了躲避债务竟然跑路找不到了,还能否向法院起诉追讨?

王* 广东 - 珠海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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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珠海

债权人起诉时,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2021-01-22 22:3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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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据上有明确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此时,最好公证一下你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证明。如电话催款录音,双方短信内容等能证明你... 更多>>

崔毅律师

你好,可以起诉,找不到对方可以缺席审判,胜诉后执行未果可以纳入黑名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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