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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跟我老公两人没有什么感。感情了,现在我想跟他离婚,但是在结婚期间他接了很多的高利贷,那么这种情况我跟他离婚的话,我是否需要承担这些债务呢?

蔡** 北京 - 西城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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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北京 - 西城区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1-01-21 23: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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