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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没说50年限算欺诈吗

山东 - 威海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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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威海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卖方由于疏忽大意而未向购房者提示,则不构成欺诈。如果是卖方故意不告知购房者,目的在于尽快达成交易的,这种情况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挽回损失。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1-01-20 09:1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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