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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在结婚之前就买了一个房子,当时他自己在公司里边上班,赚的钱挺多的,结婚之前就把所有的房款都已经支付完了,现在这个房子算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吗?离婚的时候,对方能分吗?

涂* 广东 - 韶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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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韶关

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1-01-19 01:5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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