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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份的时候我就来我们这个地方了,最近这段时间我听说我们这里要被拆迁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什么为单位?土地赔偿款应该怎么样来发放?

申** 湖北 - 孝感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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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孝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赔偿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2021-01-19 02:5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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