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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块地,当时是爷爷留下来的,爸爸觉得孩子大了,要给孩子建一块儿房子,就在医院的地上,给他的儿子建了一个个房子,现在因为这个地方是集体的土地,产生了纠纷,但是当时他没有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薛* 四川 - 甘孜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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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甘孜

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2021-01-18 11:3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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