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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之前找我借钱的时候不仅和我口头上面约定好了还款的时间而且还和我签订了相关的借贷合同,现在对方不还钱给我,我现在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廖** 福建 - 泉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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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泉州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1-01-17 05:5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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