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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他们公司那边有一个小伙子,从架子上摔下来,把胳膊摔断了,现在他已经拿到了认定书,说时间定完了,说是五六级的工伤,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进行处理?可以要求赔偿肠哪些费用?

梁** 福建 - 厦门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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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厦门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例》第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1.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2021-01-16 20:4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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