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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外面打工,而且出了意外。单位赔了大概有20万元钱,保险公司也赔了10万元钱,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是要把这些财产平分,他却说是他自己的。所以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指的是什么?

吴* 重庆 - 长寿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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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重庆 - 长寿区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费等费用;(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2021-01-13 06:0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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