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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有哪些

河北 - 廊坊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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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廊坊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

2020-12-02 20:2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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