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房东是在再签了合同之后才不想卖的,你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们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你可以根据那个告的要求对方赔偿,如果选择定金的,你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你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3、如果你是在签订转让终止协议之后,没有再签转让协议的,你可以要求房东退还你支付的款项。
2017-09-01 08:4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