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传染病防治失职案件的刑事立案的标准

黑龙江 - 七台河 刑事立案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七台河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6、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7、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11-22 21:13:12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七台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