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朋友说他想要办一张信用卡,当时他身份证丢了,就用我的身份证办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有没有构成犯罪,会受到哪些处罚?

陈** 天津 - 塘沽区 家事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塘沽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刑法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刑法19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19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10-31 13:54:1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塘沽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