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有一个朋友她是做保险的,他是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现在他涉嫌一起金融诈骗案,被警察采取了监视居住的措施,什么是监视居住呢?哪些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岳** 西藏 - 那曲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那曲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2020-10-26 22:32:4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那曲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