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原有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16平米;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成员中必须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拥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而对于属于成都市农村户口的务工人员来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还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除了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由街道办初审通过后,交由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公示,然后交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审,核实通过,向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可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020-10-21 00:18: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