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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父亲在这个公的时候不小心受到了伤害,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的话,现在人已经在住院了,我想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呢,工伤赔偿怎么弄呢?

蹇** 黑龙江 - 牡丹江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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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工伤赔付中涉及劳动者工资分为“原工资”和“本人工资”,各指不同。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020-10-19 20:4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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