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云南 - 普洱 知识产权犯罪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普洱

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一律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根据行为特征,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应当立案
(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020-10-01 20:16:35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普洱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