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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两个人是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办理了离婚,孩子是跟着我生活在一起,那么我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的呢?

连* 福建 - 福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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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福州

再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给孩子改姓?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 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 用、假冒。因此,就姓名权人可以决定自 己的姓名而言,自然人出生时无行为能 力,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取名。未成年人 姓父姓还是母姓,由其父母协商。离婚后,一方再婚的,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020-10-01 00:3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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