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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

山西 - 太原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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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太原

你好,丧失劳动能力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是从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鉴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加之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实际情况,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解读:【营养费标准与计算】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解读】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2020-09-12 18: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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