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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有结婚证生活了3年生了一个女儿分居了也有7年孩子现在10岁了过不下去了要离婚我需要赔偿男方彩礼钱吗孩子一直跟着男方抚养权我能争取过来吗争取不过来抚养费我需要付多少呢?

赵** 辽宁 - 丹东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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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丹东

你和男方系同居关系,你们一直就没有结婚。你们同居10年,当时男方给你的“彩礼钱”已用于生活消费,不必返还男方。同居期间你们所得收入为共有财产,法院一般按按份共有认定,根据你们贡献大小确定财产份额。孩子已10岁,需征求孩子的意见,才能决定谁来抚养孩子。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每月500元——1000元不等。你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最终由法院来判决。

2017-04-21 22:0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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