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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

湖北 - 随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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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随州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无法收集证据的原因,目前的证据线索,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以及待证事实。

2020-07-10 04:0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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