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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大卡车停在人行道上,我骑电动车从旁边经过的时候卡车驾驶室的门被司机从里面打开了,导致我骑电动车摔倒,右脚受伤严重。报警处理,警察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在处理事故时甲方只来过一次,说等伤好了再处理,!可现在伤基本痊愈联系不到当时甲方司机(一直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如果诉讼解决我都要准备什么材料??

罗* 陕西 - 渭南 交通事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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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渭南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


2017-07-19 10:1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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