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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社么

甘肃 - 酒泉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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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酒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020-07-27 12:3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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