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2、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所以你在该单位工作了一年,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后面11个月的双倍工资。
4、并且因为因为你们没有签订合同满一年,所以你应该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可。
5、如果你现在签订合同,对于以前的双倍工资,你还是可以主张的。
6、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所以对于这种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所以你还是可以主张,但建议你最好早点主张。
2017-07-18 11:46: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