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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山东 - 日照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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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日照

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7-07 22:4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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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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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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