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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殴打公民致其受伤,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雷** 云南 - 红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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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红河

你好,根据以下规定,你朋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第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17-07-15 05:0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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