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证员一般适用了回避制度的,那么就意味着就本次公证,其不能再参与了。而作为公证中的当事人,如果参与本次公证的公证员存在一些情况,可能会对公证的结果造成影响的话,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回避。但最终,该公证员是否需要回避,这应该是有公证处决定。所以,不是当事人提出了回避申请,公证员就一定要回避。
2020-05-09 20:2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