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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因为长时间不能生育,她就决定要去福利院去收养一个孩子了。不知道收养应该如何去办理登记的呢?私自收养的话,会不会是不合法的呢?

高* 河北 - 张家口 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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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私自收养是不合法的,要办理户口,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取得合法的收养手续后,才能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020-04-21 14:2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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