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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首付是婚前男方给的,婚后我们一起还了房子的贷款,房子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要离婚了相关的法规应该是怎么划分这部分的财产的呢

黄** 西藏 - 日喀则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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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0-03-31 07:1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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