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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对方自愿所写,因为生意上面失败,欠下很多的债务,现在自己是还不上,于是就跟我借钱拿去还,对于欠条,是要怎么写才是有效的呢

金* 辽宁 - 铁岭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彭镇坤律师

1891128135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 东城区 咨询解答:117条


1、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名就是有效的,不以按手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但要注意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后2年内不向债务人追讨的话,就算了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2、本案诉讼费按照诉讼请求金额的2.5%收取,即2000元,原告胜诉后,法院会退回诉讼费,改由被告承担。  
3、胜诉后是否可以拿到钱,还得看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履行判决,如果有,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履行。

2020-04-03 06:5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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