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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一直有心脏病,他朋友是一家私立医院的主任,于是我们就一直在那里给我父亲治疗,但是前几天我父亲突然之间心脏病突发去世了,由于我父亲患病时没有及时救治的原因,这算是医疗事故吗?能要求赔偿吗?

刘* 内蒙古 - 乌海 医疗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段强律师

181908021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 成都 咨询解答:28条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只有符合上述要件,才能申请医疗事故相关的赔偿。

2020-04-02 10:0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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