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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个老板,我是个家庭主妇,每个月他给我固定的生活费,谁知道他在外面有了别人要跟我离婚这个财产,我可以跟他分割吗?哪些财产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

李** 浙江 - 宁波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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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浙江 - 宁波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0-02-27 03:5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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