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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老家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的,都是土地证的,刚好遇到国家那边去征收的,那我们的耕地和青苗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呢?一个标准是怎么样的啊?

郑** 山西 - 太原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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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太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0-02-25 08:2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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