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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感情不和想要办理离婚,女方那边已经明确提出说想让孩子跟着我生活,那现在我是不是要求女方按月支付给我孩子的抚养费呢?抚养费如何计算呢?

张** 广东 - 惠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惠州

你好,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020-02-24 00:2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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