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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当时和他老婆离婚的时候,他们之间还有一些债务,是他们结婚的时候欠的债,现在他们离婚的时候,现在债务怎么处理?

邬** 四川 - 广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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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广安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020-02-19 09:2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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