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跟用人单位是通过他人介绍来到这里工作的,现在工作已经刚刚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也给转正了,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却没有给缴纳社保,朋友他跟用人单位协商了,但是却遭到了拒绝该怎么办?

张** 河北 - 唐山 社保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唐山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01-29 17:53: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时应如何维权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劳动...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税后工资5000,扣除五险税前是5929.72,不扣除五险税前是5000。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的企业雇主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开除有没有规定2、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如果违反了国家法律导致被行政拘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则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3、...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