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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结了婚之后,我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了他。但是在婚姻持续期间,这个人老是往他家里拿钱。起初我是忍了,可是后来因为这些事情我们经常发生矛盾,我俩要离婚,在离婚时他可以少分财产吗?

林** 广西 - 来宾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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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来宾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0-01-27 21: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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