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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中具体的并没有写明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以及工作的时间,这种有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无效的呢?

张** 河北 - 张家口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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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若上述二者不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01-24 15:3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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