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婚内男方自己把房子卖了,虽然我俩分居,但这是我们共同财产,而且他在外面欠了20多万的债,我跟他闹离婚,这债务会怎么判定啊?

胡* 黑龙江 - 双鸭山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双鸭山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20-01-24 00:07:3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双鸭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