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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孩子没有多久,我们两个人就总是发生问题,而且争吵的感情都没有了。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一会儿决定和他离婚,那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怎么处理呢?

王* 江西 - 九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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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西 - 九江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同时在次产分割上,也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成长,合理分配。

2020-01-22 17: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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