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对一个拉菜的车给碰倒了,结果我的右脚被砸伤了,现在已经治疗完毕,在家进行修养,对方打算给我赔两万块钱,可以吗?

朱* 浙江 - 舟山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浙江 - 舟山

既然不存在犯罪问题,因为没有具体计算损失的项目,所以这里的民事赔偿则属于双方协商的问题。如果你方觉得2万元过高,那么可以要求对方适当降低,没有合不合理的问题。

2019-12-16 10:0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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