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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楼下的大妈真的太疯狂了,天天跳舞,因为开得巨大声,从6,7点一直要跳舞跳到10点11点,我真的受不了了。吵得我没有办法睡觉。这个行为可以报警说他扰民吗?要求他赔偿吗?

郑** 云南 - 德宏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德宏

您好,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对于噪音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问题中,舞场建在小区内,并且音乐声过大,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舞场的组织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可以以舞场的组织者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损害并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

2019-12-12 18: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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