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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张某夫妇他们在几年前收养了一个人孩子李某,结果李某他虐待他们夫妇,那么他们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解除收养关系后,他们可以找李某索要之前让他保管的存折?可不可以要求李某给他们生活费呢?

董** 天津 - 河北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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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河北区

您好,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应与养子女协商解除或是向法院起诉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问题中,李某将张某夫妇的存款据为己有,还将张某夫妇赶出家门,张某夫妇与李某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张某夫妇可以协议与李某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因张某夫妇和李某解除收养关系是因为李某对张某夫妇的虐待行为造成的,解除收养关系后,张某夫妇除了可以向李某索要存折外,还可以要求李某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张某夫妇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还可要求李某给付将来张某夫妇所需的生活费。

2019-12-13 04:1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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