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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来到我们这里上班,可是我们的经理那段儿时间有事儿,没在公司没有和那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我们补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他要我们支付双倍工资,我们应该给吗?

母** 湖南 - 郴州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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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南 - 郴州

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贵公司与员工后来补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补签合同前,贵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发。

2019-12-13 00: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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