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借款给朋友,签了借款合同、借款收据,当时我们借款的时候,抵押了房屋,现在我收到传票后依法应诉,我没有及时还钱,合同法一般怎么判定呢,这样可以吗?

王** 安徽 - 黄山 刑事处罚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黄山


1、您与对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现在,您没有按合同履约及时还款,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3、因为您逾期不还款,不排除对方会起诉的可能性。
4、如果对方起诉,您应该在收到传票后依法应诉,对债权金额和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并行使法定的抗辩权(举证证明你的抗辩理由,比如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债务或者其他事实情况),并可能有机会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对你的债务、利息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果您不出庭的话,法院可以对你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确认债权后,若您没有在法定期间内偿还债务,您的信息将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会影响您日后的生活、工作。
5、抵押了房屋,法院会拍卖您的房屋,不足部分您继续清偿;剩余部分返还给您。

2019-11-19 06:28:2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黄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