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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医的,我已经有行医资格的,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注册,我自己开了个诊所,前两天有个人过来治病,因为我个人原因造成了人身伤害。我这种情况是犯罪了吗?

郭* 浙江 - 温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浙江 - 温州

个人倾向于无罪,你有行医资格,未注册仅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问题,但并不能否认你具有行医资格!应属于行政管理处罚问题,不涉嫌犯罪,造成就诊人人身伤害,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9-11-19 07:0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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