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之前借的那些东西,我已经全部还清了,包括合理的利息,他们要求的利息是不合理,完全是高利贷的那种,我还需要继续偿还对方的钱吗?

吴* 云南 - 昭通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李妍律师

1886383662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 烟台 咨询解答:443条

你好,约定的利息过高已经超过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作为还款人一定要保留还款凭证,收回借条的原件并出示收据

2019-11-16 17:31: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昭通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任风行律师

您好,我是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任风行律师。如果您说的是网贷,我建议您单独咨询,详细提供合同。目前部分网贷、平台贷通常连着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银行,法律问题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而且牵涉多种合同,从借款...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到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积极应诉,提出主张:1、利息为月息4%,高了,对于已经支付的月息高于3%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实践中多为折抵本息)。2、对于未支付的利息要求按年利率24%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