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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新乡
回答是否定的,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没有相应的罪名规定,故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从法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来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被剥夺后不能发生第二次被剥夺,因此人的尸体已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成为侵害生命权利罪的对象,故孙某碾压尸体的行为,不能构成杀人或故意伤害,也不构成其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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