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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和老婆感情不和,我们打算离婚了,但是我不舍得孩子,现在孩子只有五岁,我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呢?

唐** 甘肃 - 临夏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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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临夏

可以的,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2019-11-16 02:3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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