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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之前我当面向老板提出了辞职,但老板说短时间招不到人,让我再待一个月,不让我走。过了半个月,我就交了书面的辞职书,现在满30天了,老板依然不松口,我可以走吗?

汤** 湖北 - 咸宁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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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咸宁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2019-11-15 18: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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